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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牵引车的使用安全规范

返回列表 来源:http://www.forklift1688.com 发布日期:2019-12-14

现在电动牵引车的使用越来越频繁,可许多人使用时却贪图一时方便,不顾其使用的安全规范,有些人甚至对安全规范都不熟悉,以下是就是山东叉车公司汇总的电动牵引车使用安全规范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一、机车顶拉任何车辆时,未达到停车位置,严禁摘挂钩和连接链环。

二、机车司机必须按照规定行车线路,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措施进行作业,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式。

三、每台机车牵引的矿车数:煤车不超过13辆;矸石车不超过10辆;材料车不超过13辆;人车不超过6辆。

四、机车牵引重车运行时,驶近弯道及接近井底车场时,必须减速行驶,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/秒。

五、双车道错车时,空重车道司机必须在相距100米外减速行驶,错车时,无论牵引任何车辆的机车,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1米/秒。

六、在所有双车道车场顶、拉车前,必须有操车工、班队长现场指挥并将所顶拉的车辆牢固连接,顶拉车时,机车必须在矿车的前端或后端进行顶拉车作业,严禁机车在另一条道内用钢丝绳牵引或棍棒、锚杆支顶的方法移动矿车。机车司机必须听从操车工、班队长的指挥,顶拉车速度不得超过1.5米/秒,听到停车信号,必须立即停车。

七、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,若装车不牢靠,易滑动、窜动的物料,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捆绑牢固可靠后,方可使用。

八、严禁使用花栏车装载杉杆、水泥及细小物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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